梁少初上诉被驳回 三司:殉情理由不可信
10/12/2006
http://www.zaobao.com/sp/sp061012_505.html这是件曾在新加坡轰动一时, 刘红梅被人分尸,而凶手便是梁少初。 法官早已宣判梁少初谋杀罪名成立,并判初死刑。。。但梁少初,却不满判决,一再的提出上诉,而一一的被驳回。。。我个人认为只要一个人犯了错,就要去面对后果。。。如果不敢面对后果,那就不要去犯下这错误。。。杀人,而且还分尸,需要很到的胆量,那为什么到了要面对后果时,却提不起这个勇气。。。而他在上诉时说,是他无法在合理时间里见到律师,以致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。。。这是这么道理啊。。。 明明知道这是一件谋杀案,关系到个人的性命,哪里会因为律师不再身旁,而说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呢。。。又不是小孩了。。。难道老糊涂了吗???这么说都说不过去啊。。。 简直是强词夺理。。。而且他为了为自己辩护,提出是因为刘红梅和他要殉情,而将她给勒死。。。那这么自己没死呢???那为什么要将她分尸???这些种种理由都不合理吗。。。分明就是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办法托罪。。。而从这是件我们也学到,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。。做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,不要一时的冲动而犯下错误。。。。
crowned prince PRINCESS on
3:27 下午